根据《沙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置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》(沙政〔2017〕42号)及《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加强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沙人社〔2024〕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乡实际,现就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和办法
招聘工作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按照职位要求,采取公开报名、综合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主要从事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维护,计划招聘1名就业困难人员。
三、招聘条件
(一)在我区行政区域内,具有我区户籍,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,有劳动能力、有就业要求并在三明市沙县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、持《就业创业证》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且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以下人员:
①男满50周岁、女满40周岁大龄城镇居民;
②持第二代《残疾人证》人员;
③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;
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(其中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须已参加失业保险);
⑤城市规划区内,经政府依法征收农村集体耕地后,人均剩余耕地面积低于我区农业人均耕地面积30%,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耕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;
⑥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、二女户中,男年满40周岁以上、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;
⑦建档立卡的农村脱贫户劳动力。
(二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(三)遵守纪律、品行端正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;
(四)具备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、心理条件。
四、招聘办法、步骤及注意事项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(正常工作日,每天上午8:0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)。
2、报名方式:有就业意向的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、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证》到湖源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报名并填写《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》。
3、注意事项
①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,并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、材料弄虚作假,一经查实,取消报名资格。
②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。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,后果由应聘者自负。
③应聘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。
(二)面试
1、完成报名后,经初步筛选,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数。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,用人单位将择期安排面试。面试人员数不足招聘人数1:3比例的,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。
2、面试工作由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,主要面试报名人员相关技能水平以及人员综合职业素养。
3、面试结束后,按照面试总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确定招聘人员。
(三)聘用
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,名单在湖源乡宣传公示栏及区政务网站上公示。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。
五、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
(一)人员待遇根据沙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沙县区财政局《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相关规定确定。
(二)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根据《财政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财社〔2015〕290)号规定办理。
六、其他事项
本通告由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,联系电话:0598-5785551。
三明市沙县区湖源乡人民政府
2024年10月11日